男子乘网约车身亡
2017年3月25日法制晚报讯,3月18日早晨5时,郑州陇海快速路上,一辆出租车行驶至中州大道时,与一辆拉沙货车发生碰撞。据目睹事发现场者及亲属方面消息称,事故发生原因或为出租车追尾到货车后尾车箱,造成乘客田俊死亡,交警部门还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田俊的妻子智钰珊向法制晚报记者反映,自己的丈夫是乘坐滴滴打车的出租车,从郑州站去往卢浮公馆遭遇不幸的,而滴滴公司在其网络平台上做出的宣传,称对于服务中事故、针对乘客与司机产生的符合保险保障范围的医疗。
伤残、意外死亡等费用,在车辆自身保险限额外,由滴滴建立的保险体系提供全额保障。智钰珊称,他们与郑州滴滴办事处协商赔偿的时候,遭到拒绝,后从北京来了一位负责人,问过她们的诉求之后,告知没有赔偿责任。
法制晚报记者看到一份滴滴公司的在先行垫付的说明,以“金钟罩+铁布衫”作为比喻。滴滴公司称,对于符合平台保障范围内的事故,凡是由该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含第三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只要符合垫付范围,滴滴出行平台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
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因此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医药费、诊疗费急救费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费用。记者联系到滴滴公司北京总部负责人,滴滴公司同样称对此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先予赔偿的承诺,不包括出租车业务,只涉及快车、顺风车等业务。
因为出租车的业务,滴滴只负责提供一个平台,沟通乘客和出租车之间的信息需求,滴滴是没有一分钱收入的。滴滴公司的负责人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个滴滴打车APP页面,称用户在使用该服务的时候必须同意这个条款才能运行出租车业务,而该页面中确实没有承诺先予赔偿条款。
死者家属智钰珊却不认可该说法,称自己丈夫这次打车,根本不是跟出租车司机结账的,而是从网络直接划账的,自己丈夫车祸死了,没完成这次出行,而手机上还居然出现完成的提示,并从网上自动划走了车费,而这次让自己失去丈夫的行程。
滴滴打车居然收完了钱给打了一个4星!3月24日下午,滴滴公司给法制晚报发来此案的回复,3月18日郑州陇海高架中州大道上方发生的出租车交通事故后,滴滴公司非常重视,从总部派员赶赴现场,成立专门小组处理此事。
滴滴成立专门小组处理此事
出租车对乘客有哪些义务和责任?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或者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可以看出,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无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但有权提出免责抗辩。其免责情形有两种,一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二是旅客自身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等行为。
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种免责事由的规定,说明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事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乘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