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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的条件有哪些,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索赔?

此文章帮助了61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保险索赔的条件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索赔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 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作价归还被保险人,同时在赔款中扣减。 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您发生事故已经很不幸了,这时切记要及时报案,不能私下了解结,否则保险公司不会承认您这种私下了结的行为。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保险理赔流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向保险公司提交的理赔材料。在实际生活中,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理赔有着一定的时间限制,如,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两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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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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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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