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问题,拔打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  保险理赔资讯  >  肇庆一助力车“无证上路”致伤,法院判保险公司免责

肇庆一助力车“无证上路”致伤,法院判保险公司免责

此文章帮助了27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肇庆一助力车“无证上路”致伤

投保人林某驾驶自购助力摩托车外出,行驶过程中不慎跌倒受伤。为此,林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以林某所驾车辆没有取得合法上路资格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判保险公司免责

四会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林某所驾驶的助力摩托车,是使用燃油作为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登记上牌,在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的情况下开车上路,跌倒导致受伤。然而,林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清晰注明“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上路”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按双方的合同约定,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免责。

该案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答疑,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助力车时,要仔细查看车辆性质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不要轻信商家对助力车不用办理上户、不用上牌、不用交养路费的宣传,必要时向交警部门咨询。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机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才可上道路行驶。无证上路属违法行为,购置新车后应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要把握索赔时效。发生保险事故后,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有一个有效期限。如果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受理索赔。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保险理赔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服务。

保险理赔资讯相关合同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每天为您提供保险理赔资讯,关注保险索赔资讯,汇集热点焦点难点保险理赔新闻,让您从新闻中学到保险理赔技巧及知识,顺利解决保险理赔纠纷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