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强制戒毒
我们在电视上常看到某人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了,但对强制戒毒具体是什么,大多数人还是不了解的,毕竟强制戒毒离正常人的生活还是较陌生的,除非本人就吸毒,或者周边就存在这样的事情。
强制戒毒是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因此强致戒毒的适用前提是对吸食、注射毒品的人,但是并不是所有吸毒的人员都强制戒毒,有些就被行政拘留了,而不是强制戒毒,主要是看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是否上瘾了,如果上瘾了就有可能要被强制戒毒。
我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5种情形可以决定强制隔离戒毒: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旳;4.経社区戒毒、强制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毒的;5.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
第六条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二、吸毒人员成瘾认定是什么
吸毒人员成瘾认定是对那些吸毒的人员是否成瘾所做的认定,通过一定的检测和通过吸毒人员的反映所做的判断。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另外,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