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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吃完米粉变“吸毒人员” 食品加罂粟要判刑

此文章帮助了330人  作者: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男子吃完米粉变“吸毒人员” 

常德的苏先生11月20号上午前往驾考中心体检考试,结果刚刚做完体检,就被因吸毒嫌疑,被民警带走调查。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苏先生思来想去,难道和早上吃的米粉有关联吗?

从派出所出来后,苏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于是就用手机拍下了自己常去的这家粉馆买粉的全部过程,随后他找到了常德市自愿戒毒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

苏先生介绍道:“民警说准确率在99.99%,基本上没有误差的。测试结果出来后自己吓了一大跳。”

为了巩固证据,常德市食药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分别购买了5份不同的米粉,随机到快检车进行抽测,工作人员表示:“抽检的5份都是有罂粟壳的,都是阳性。”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查处,在场前来光顾的粉店客人都不知所措,在他们看来,这家粉馆的米粉汤汁口感鲜美,不吃到一碗嘴巴不解馋。

随后,执法人员搜到了两袋罂粟粉。面对确凿证据,店老板夫妻羞愧难当,他们面对执法人员坦言,这家粉馆已经开了十多个年头,因为陆续有旁边两家粉馆开张,为了稳定客源,于是就决定在汤里添加罂粟粉。

二、食品加罂粟要判刑

在食品中加罂粟的行为是《食品安全法》绝对不允许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活着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此外,店铺老板还将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

我国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因欺骗他人吸毒,造成死亡、重伤的,或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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