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陷阱
1、个人现金收房。
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有所提防,不法中介于是又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的花招粉墨登场。这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不法中介手里拿着业主的房产证,可以转手高价出售,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以业主名义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甚至有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
不急于用钱的业主,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到房管局过完户才能算交易完成,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
2、代理合同陷阱一种是霸王条款陷阱。
在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会分别做出规定。如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超时出售的违约责任,同时也会规定委托期内业主的义务,委托期内业主的违约责任等。另一种代理交易不透明陷阱。
房屋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传话而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
3、买卖合同陷阱。
在这种陷阱中,业主与客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了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况,待到过户完成之后,由于合同中既没有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最终演变成一场业主长年催讨、购房者避而不见、中介公司推卸责任、业主伤神费力的持久纠纷。
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除标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外还应标明房款支付的时间、方式,另外还应有费用明细清单、入住交验单及相关违约责任等。切记,合同太简单,房屋买卖就会变得很麻烦。
二、如何审查二手房产权
第一,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文件。出卖方还没有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一定要让其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为慎重起见,购房者可前往拟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或建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证书、文件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了解拟交易的房屋是否有产权争议。
第二,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第三,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第四,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要求出卖方解除抵押,方可办理过户等事宜。
在签定二手房购买合同时,一定要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并同业主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渔利,产生不正当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