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当如何查询所购房屋的产权状况情况?
1、权属审查
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得买卖的。为慎重起见,建议购买者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了解拟交易的房屋是否有产权争议。所谓房地产登记机关,是指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地产管理机关。不同的城市设定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名称不一致。例如:北京是归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天津是天津市房屋管理局。
如果您没有时间或专业知识,可以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中介机构代为审查和调查。
2、共有财产审查
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共有权人。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个别财产制为补充的婚姻财产制度。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提交个别财产协议。
3、权利限制审查
二手房交易前,买房人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查封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二手房交易前,买房人应当审查行政机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对房地产采取查封措施的行政机关有税务机关、海关、公安机关等。有权采取限制措施的有建设行政管理机关。
二、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陷阱
1、“卖房者”非房主。
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2、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对策: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
对策: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二手房交易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二手房交易纠纷当事人有权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和方式。如果当事人不了解相关事务,最好请律师代为解决,保护好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