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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如何避开购房陷阱,签订购房合同如何避免风险?

此文章帮助了283人  作者:自贡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购房者如何避开购房陷阱

1、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首先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2、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即所谓的“五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购房者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如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3、确保买卖安全

当然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4、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者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者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签吧,担心定金被没收;签吧,合同中陷阱多多。因此,建议购房者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二、签订购房合同如何避免风险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建议购房者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

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一旦买卖不成,购房者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当前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陷阱多,风险大,令很多购房者防不胜防深感无奈。买房是老百姓一生中很重要的事,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建议买楼时请律师陪同,这样付出的费用不多却可以省心省力,尽可能避免开发商通过霸王条款所设定的合同陷阱。

自贡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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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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