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二手房办理哪些公证
1、买卖合同公证。
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交易一方为境外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否则将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
2、委托公证。
主要指上家或下家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由于手写委托书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交易中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能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由于现在二手房大多通过中介公司来交易,中介公司为方便交易一般会要求客户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所以不论是境外人还是本地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都会办理相关的委托公证手续。委托公证费则因委托内容的不同而分为人民币300元至500 元不等。
3、贷款合同公证。
境外人购房如需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经过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中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明。
4、赠与公证。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赠与方式,即业主自愿将房屋赠与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名字进行更改。赠与行为必须进行公证。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将房屋赠与他人,费用会比出售房屋少。其实,在不考虑房屋价格的情况下,赠与所产生的税费比买卖产生的税费要高。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1、房屋的产权性质、产权状况、具体坐落地要明确,要仔细核对合同中填写的情况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中的内容一致。
2、签订合同的卖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核对其身份证,看址否与《房屋所有权证》附页中显示的一致,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应看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3、房屋存在抵押的,要约定卖方解除抵押的期限及由此造成违约时如何承担责任。
4、付款方式要具体明确,房屋交易涉及的金额对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因此是付全款还是需要贷款,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如果签订合同之初认为可以筹措到全款,因此在台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而事后发现现金不够,需要贷款,那么此时属于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如果合同卖方不同意变更,则属于买方违约,买方将面临被迫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5、付款时间要和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的时间相结合,作为买方,最大的风险在于付了钱却得不到房产证、拿不到房子,因此付款要与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相结合,而不要轻易在过户或交房之前将房屋全款全部交付给卖方。
6、产权过户要有明确的期限。要约定在签订合同多长时间内办理过户以及对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
在二手房买卖中,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后出现扯皮的现象,在签订合同时就应当明确写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方式和时间等。买房时也可以请专业律师陪同,审核一下买卖合同中的内容,避免纠纷。如果在买房时,卖方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一定要审核其是否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且最好是经过公证过的委托书,在确认上述材料后方可进行签约及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