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税签阴阳合同是否有效
当事人为了避税往往分别签订两份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如果当事人对于房屋成交价格产生争议,认定就比较麻烦。
一般来说,认定要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骗取贷款等目的,故意在双方正式签订的购房合同后又签订变更房价的虚假的合同的,因该变更非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思,且具有非法避税的目的,不应予以认定有效,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履行,以先前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怎么处理二手房阴阳合同
在实践中,一般会具体分析阴阳合同的标的额或者所涉及的财产利益,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法院会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购房者往往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二手房阴阳合同,就会在中介的撮合下糊里糊涂的签订了二手房阴阳合同,那么为避税签阴阳合同是否有效呢,签这样的合同有哪些风险呢,又该怎么处理二手房阴阳合同?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既然想要规避法律那就最好请律师帮您看看是否真正的规避了法律,会不会因为这一规避行为而遭受更大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