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通常情况下,下列情况属于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等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对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等手段,致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签定的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对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协,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定的经济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属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而签定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内容
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实践中的纠纷,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主要是弄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这也是主要内容之一,主要应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应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间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违约责任。主要应标明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应该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应该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等。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68条、第91条、第94条之规定,合伺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的财产返还等。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应该明确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主要是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哪些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上文中有详细为您罗列出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内容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在上文中也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问题。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您需要重视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查看合同中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遗漏了诸如违约责任以及房款等非常重要的内容等,以防范卖方在合同中做文章,从而给您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您对合同的内容有不了解的地方,建议您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