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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出租房屋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此文章帮助了108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出租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实践的总结,房屋出租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合同双方必须是合法的民事主体,且必须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需要交纳的税费有哪些,由谁来承担,都需要具体明确。

4、承租人和出租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尤其是在店面的出租中,装修是由谁来承担,一定要约定清楚。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出租人要明确自己的这一项权利。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二、出租房屋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私房业主或委托代理人应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提交私房出租申请书及产权证明、承租协议、治安承包协议书。

公安派出所审核批准,发给《私房出租安全许可证》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出租登记手续,符合出租条件的,由房管部门颁发《私房出租许可证》。

租赁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填写租赁登记表,租赁合同与登记表一并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审核,并报税务机关备案。

私有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应载明房屋座落地点、建筑结构、附属设备、租赁部位与面积、租赁用途、租赁年限、房租金额、交付方法、维修责任等。

在以下情况下,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或无正当理由闲置不用连续半年以上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无故累积6个月不交付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在承租的房屋内搭建或改变房屋用途而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现实生活中,私有房屋出租一般不会办理登记手续,而这也给出租人和承租人带来一些法律方面的风险,建议在房屋出租时,最好办理登记,这样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利益。

以上就是本文对“房屋出租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以及“出租房屋应该办理哪些手续”的一些介绍。在实际生活中,房屋租赁是比较普遍的事情,发生房屋租赁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所涉及到的标的数额也少到几百,多到几十万甚至更多不等,而发生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普通老百姓对法律也不是很了解,在碰到这类纠纷时,最好向律师进行咨询,以免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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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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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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