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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应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签订认购书?

此文章帮助了341人  作者:贵阳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认购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应具备的内容真正意义上的“认购书”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将来要签订的购房合同及相关具体条款,如:房号、公摊、周围环境的配套、设计变更等;

2、“认购书”的当事人做出的在将来某个条件具备时签订购房合同的承诺;

3、如在某个条件具备时不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的当事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如何签订认购书

开发商目前所使用的“认购书”,不管名称叫什么,一般都有“签订购房合同的承诺”和“没签订购房合同时当事人承担的责任”的内容,但没有“签订的购房合同及相关具体条款”内容。购房人吃亏往往正是在这一点上。如果购房人没有与开发商达成正式购房合同的意思,而致未能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便可以购房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购房合同为由扣下购房人的定金。所以,在签署“认购书”之前,你必须就将来要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全部条款(包括你想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已经与开发商达成了一致并且写进“认购书”,双方在这样的“认购书”上签字以后,你再支付定金。如果你尚未就将来要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全部条款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并且写进了“认购书”就支付了定金,那么,你以后与开发商谈成“补充协议”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除非你已经支付的定金是区区小数。

以上就是“认购书应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如何签订认购书”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购房者有帮助。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如果开发商坚决不同意在签署“认购书”时就把将来要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全部条款写进“认购书”,那么,你干脆就将“认购书”中与房屋买卖有关的内容全部去掉。建议购房者还是就认购书问题咨询一下律师,或者请律师协助签订认购书,避免付了钱签不了购房合同。

贵阳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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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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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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