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天津房产律师  >  房屋质量  >  收房验房  >  应怎样进行商品房验收,房屋验收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应怎样进行商品房验收,房屋验收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528人  作者:天津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应怎样进行商品房验收

在验房的时候,购房者最需要了解的是国家专业机构对自己购买的房屋给予的标准审核。开发商必须按照规章要求,出示专业机构检验的合格证书,购房者才能够继续验房活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购房者买房时需要检查的证书主要有: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房屋质量合格证明、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看其上有没有当地建设委员会同意备案的章),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盖测绘队公章),住户验房交接表。

有了以上的证书,下面就是验房的具体内容。验房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分别是:

1、检查所交付的房屋是不是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3、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4、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5、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6、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7、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

8、打开龙头查漏、堵;验收下水情况。

二、房屋验收时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这里提醒您,有些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采用手段骗业主收房,购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可以追究责任。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三)看清合同内容,警惕协议陷阱

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对于“应怎样进行商品房验收”以及“房屋验收时要注意什么问题”的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购房者在谨慎签订购房合同后,并不代表着就可以对购房合同放心。在对房屋进行验收时,购房者还应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并查看开发商的各种证件,然后对房屋的质量以及面积等问题仔细查看。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解决,必要时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谨慎收房。

天津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实践中开发商常常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再维权。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质量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天津房产律师推荐

李京卫律师
李京卫律师李京卫律师房产法律实务专家律师;细致,周到,是天津日报特邀嘉宾律师。
李京卫律师代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B座7层

收房验房相关咨询

天津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天津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收房验房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收房验房注意事项、毛坯房交房标准、商品房交房流程、新房交房费用、新房交房条件等收楼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