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资讯  >  离婚时分不到房产,掏钱买房分房时能不能要求分房产?

离婚时分不到房产,掏钱买房分房时能不能要求分房产?

此文章帮助了253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时分不到房产

三年前,张晴(化名)和陈明(化名)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情侣。两人结婚前在鼓楼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0万元。陈明出6万元,张晴的父母为女儿垫付了4万元。

那时张晴的身份证丢失了,而陈明有住房公积金存款,为了申请方便,房产证上只填了陈明的名字。张晴想,结婚后都是一家人,填谁的名字都一样。在此后的装修、家具添置上,张晴还把2万多元的积蓄拿了出来,由陈明一手操办。2005年11月,两人的感情走到了尽头,于是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在夫妻财产分割时,这一套已经增值到40万元的住房成了两人争议的焦点。

掏钱买房分房时能不能要求分房产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财产归属于原财产所有人。而财产所有权的界定,以相关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票据、合同或其他有效票据来证明。由于张晴未能提供其曾支付相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家具随同房子的所有权都归陈明。

房产证上同时签有两个人名字,不管谁出资、或谁出多谁出少,一般情况下,房产所有权都属于两个人共同所有。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最终所有人应支付给对方首付金额的1/2,已偿还月供金额的1/2、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1/2;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房产就归其单独所有。所以,在结婚前,如有需要,应及时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准夫妻们还要注意的是,如未能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房子里的家具和所有装饰品一般归属房产的所有人。因此,准夫妻们要把购物的发票、以及其他能证明有出过钱的凭据如银行存单等等都要保存起来,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至于处理婚前财产的最有效办法,张律师建议,准夫妻们可以在结婚前去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进行财产界定,不要觉得情面上过不去。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产纠纷法律资讯、新房地产法资讯、房产热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