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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典当,办理房屋典当的程序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814人  作者:苏州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房屋典当

房屋典当,又称房屋“典卖”或“活卖”,即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交给承典人占有、使用,收益,承典人按约定向出典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典金,并在典期届满之时返还房屋给出典人,取回典金的行为。在房屋典当关系中,支付典价从而占有他人房屋并取得使用、收益权利的人称为承典人,又称典权人;收取典价、以房屋供他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人称为出典人。

二、办理房屋典当的程序是什么

1、首先要确认自己典当的房产产权是否明确、两证齐全,具备上市流通条件。

2、要取得房产共有人一致同意,且须到现场在《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上签字确认。

3、要找对典当对象——有经营资质和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典当行,注意正规的典当行,其招牌都有一个很大的“当”字。

4、进行典当登记。办理房屋典当登记手续的业主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书面证明材料,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登记。

5、价格评估。凡要典当的房屋必须做价格评估,由相关评估机构或典当师向典当行提交评估价格报告和放款额度的建议书,典当行根据评估报告决定典当的当金。

6、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文件。典当者在确定典当意向后,与典当行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的文件。

7、办理合同公证和保险。典当行实行一站式办公,典当者可到典当行窗口直接办理公证及保险。

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典当者随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到相关房产产权主管机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9、典当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房产证交由典当行保存,但典当者仍可保留使用权。

10、典当行出具当票、放款(如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可实现放款)。

苏州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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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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