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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80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 什么是认购书?

(一)认购书是什么?

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

(二)认购书有什么法律意义?

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上海的示范文本则称为定金合同,这个称谓揭示了认购书的实质意义。

(三)签订认购书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所以,一般情况下,签定认购书的后果就是因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合同的,则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或没收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返还定金。

二、 签订认购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仔细阅读认购书

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

(二)认购书基本内容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因此购房者购房时应弄清楚与之签约的销售经理是哪个公司的,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表明其代理关系;

买方,即认购方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代理律师姓名、电话;

2、认购物业名称、房号、地址;

3、房价:包括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额;

4、付款方式:一般规定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一般现房可用一次性支付,期房按分期付款方式,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还要就有关付款方式作详细约定;

5、认购条件一般包括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关于定金或预付款数额,购房者应与卖方约定一定期限内,买方不买房时由卖方归还定金或预付款本金,并形成书面协议。有的销售方仅以口头表示同意,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讨还,所以为避免麻烦,最好都以书面形式约定;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

(三)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吗?在什么情况下,认购书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商品房的认购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买房一定要签订认购书吗?

不一定,因为签定认购书并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双方对交易条件可以当场确定的,也可以直接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在房价上行阶段,购房者可以直接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以防房价大涨致使开发商宁可返还双倍定金也不愿意签定合同。

签订认购书要谨慎,在决定买房之前,您有必要了解认购书的相关知识。虽然签订认定书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不过在房价一直持续上涨的中国,以签订认购书防止房价大涨带来的纠纷。购买者可以凭借认定书要求开发商赔偿。所以认购书对购买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签订时要注意一些事项,不可随意签订。您有必要在购房前咨询相关律师,首先分析自身情况,再考虑是否需要签订认购书。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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