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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登记需要的材料,预购商品房登记应缴的费用

此文章帮助了44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预购商品房登记需要的材料

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预购商品房期房买卖需要进行登记,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缴纳哪些费用?

预购商品房期房买卖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二、预购商品房登记应缴的费用

预购商品房登记应缴的费用有哪些?分别是多少?

(一)交易手续费

1、预购商品住房转让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人缴纳。

2、预购商品非住房转让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二)登记费: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土地单方预告登记50元/件) 由申请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减半收取登记费。

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程序:

办理契税——取号——受理——缴纳交易登记费用——领取收件收据——记载公示——缮证——领证

注意事项: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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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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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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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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