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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对拆迁房屋的权利,租赁房屋未达约定条件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74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承租人对拆迁房屋的权利

根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可见,承租人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承租人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二、租赁房屋未达约定条件怎么办

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即房屋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租赁房屋交付标准,但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着缺陷,并且该缺陷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该承租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减少租金。如果该缺陷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尤其对于商铺等商业性房屋来讲,将会使承租人蒙受损失。因此,当承租人遇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造成其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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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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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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