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广州房产律师  >  房屋买卖  >  其他房产问题  >  隐名购房出资人的风险,隐名购房受托人的风险

隐名购房出资人的风险,隐名购房受托人的风险

此文章帮助了472人  作者:广州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隐名购房出资人的风险

隐名购房又称借名购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借用受托购房人(即房屋登记人)的名义购房,并以受托购房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隐名购房并非全部是限购令导致的,还有实际购房人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而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享受公积金贷款,以及因不具备购买经适房条件而委托具备条件的人购买等多种情况。

1、受托购房人反悔,想将受托购买的房屋据为已有。

2、如果受托购房人对外负有债务到期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受委托代理购买的房屋。

3、受托购房人意外死亡,受托购房人的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该房屋。

4、如果委托购房代理合同行为发生在受托购房人结婚后,若受托购房人与其配偶发生离婚纠纷,该房屋极有可能被受托购房人的配偶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5、受托购房人恶意处分房屋。

6、若实际出资人因房地产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原因欲转让该房产得不到受托购房人的配合,或者受托购房人编造各种理由故意不配合。

7、如果该房屋产生房屋质量或物业管理纠纷,而受托购房人又怠于行使权利或故意不行使权利,则实际出资人欲维权将十分困难。

二、隐名购房受托人的风险

1、如果实际出资人不及时还贷,受托购房人就要承担还贷责任,还有可能因无法还贷导致不良信用记录。

2、当受托购房人经济条件成熟欲购买房屋时,却因已有了一套实际上不属于自已的房屋登记在自已名下而被限购。

广州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买卖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广州房产律师推荐

李新萍律师
李新萍律师李新萍是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多年,擅长处理各类房产案件。
李新萍律师一直专注于房产案件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房产买卖相关咨询

广州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广州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买卖相关合同

房产买卖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五证两书、购房定金、北京购房限制、借名购房、网签购房、一房二卖、购房补充协议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