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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需做什么准备,房产公证需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763人  作者:石家庄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产公证需做什么准备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兴起不久,国家调整这类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各地区根据本地的情况也在制订不少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国家制定的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各地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都是办理房产公证的依据。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公证需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

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

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

赠与合同公证

1、赠与、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受赠方如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需赠与方到场。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买方到场亲自办理。

委托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受托人到场亲自办理。

石家庄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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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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