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20条第2款规定,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家园等等,就是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其他的税费主要是契税(个人购买首套90平以下家庭住房1%,不是首套或者90平以上的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营业税(普通住宅未满2年的缴纳差额部分的5.5%,满两年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的缴纳全额的5.5%营业税,满两年的交差额部分的5.5%),个人所得税(未满5年并且有差额的缴纳1%或差额部分20%),其他的就是一些工本费之类的很少的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