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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期房,购买期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767人  作者:大理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期房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从工程的角度来说,期房则是从开发商拿地,做好项目扩初设计方案以后一直到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建筑之前,都属于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二、购买期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期房在购买中面临中诸多法律风险,但由于期房价格便宜,因此对于众多购房人群来说,还是有着极大的诱惑力的。为了降低购房者可能遇到的风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购买期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1、应仔细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及开发手续。

对于购房者而言首先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开发的证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风险。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查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只有五证齐全的购买风险才能降到最低。

此外,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查看开发商开发房产手续的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或者伪造。除此之外,常见的欺诈手段还有用一期项目手续卖二期商品房或用甲手续卖乙方商品房等;此外对购房者拟选购房屋进行无查封、无抵押、无预售的“三无”调查,以保证所购房屋转让的合法性。

2、要注意楼盘宣传海报。

大部分房地产公司在自己的楼盘尚未正式开盘便开始了宣传工作。印制大量的楼盘广告广为发放,并严重的夸大其词,制造种种“亮点”以赚取人们的眼球,以期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而购房者往往容易落入这样的“美丽”陷阱,掏出来一辈子的积蓄交给了开发商,到最后却得到了失望。所以购房者一定要认定该宣传海报的性质。

3、重视“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

《民法通则》第107 条明确规定:“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由于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比较突出而又常见问题,为避免自身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经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并将一些对于开发商而言常见的违约情形作为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此作为自身免责的事由。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不能让开发商为自己规避法律风险而损害了购房人的权益。

4、一定要领取房屋产权证,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即房屋权属是以房产证为准的。在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齐全的,登房机关应在受理登记后即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来的原因一都是般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土地出让金、程序有误等,一旦属于这种情况,购房人要提高警惕。

上文就是关于“什么是期房”、“购房期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相关问题的介绍。期房具有价格实惠、付款轻松等优点,所以受到很多购房者的追捧。然而现实生活中,购房期房时,购房者对于开发商的情况一般都是难以把握的,因此很多人一旦遇到期房纠纷就不知所措。实践证明:遇到购房期房的事宜或者处理期房纠纷,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将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大理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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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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