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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可以要求退房,如何在合同中约定退房?

此文章帮助了38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何时可以要求退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销售广告言过其实。开发商为了提高所售房屋的知名度,加快销售进度,迅速回笼资金,往往在销售广告中对所售房屋描绘得天花乱坠,言过其实,使购房者对所售房屋产生一种十全十美的理想化错觉。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空中花园”、“水上小镇”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 “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目前,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首先接触到的是售楼部的售楼小姐。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售楼时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楼房本来没有的配套设施却口头承诺,信口开河。例如:楼房本来没有配套使用的车库,却承诺房屋与车库一同交付;规划中本来没有幼儿园、学校,却承诺幼儿园和学校将大大方便孩子的入托、入学问题等。而当房屋交付使用时,购房者才发现车库无影无踪,孩子入托、入学也困难重重时,才大呼上当,不得不提出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房屋交付使用后,当业主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往往难以接受,因为自己购买的是新房,应该是十全十美的士。而当这类问题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虽然《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发商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物业管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规定还欠完善,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开发商迟延交房就不足为奇了。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目前,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开发商手继齐备,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更何况有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于是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一)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二)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三)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二、如何在合同中约定退房

商品房买卖活动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根据民法中交易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条件。 约定退房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通过购房合同直接约定解除合同或通过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双方依约解除合同。 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具体条件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 双方对所约定的退房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 双方约定的退房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 该退房条件已经写入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而成为合同的一个有效条款。 一般而言,购房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和开发商约定退房的条件,例如:自己有一部爱车,要专门购买带有车库的房子,就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车库必须同时交付,否则可以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自己购房后要急于用该房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做生意,那么,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因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房产证,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条件,法律会首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所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会支持购房人退房的请求。只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退房的条件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衡量是否可以退房。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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