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20平方米,总价76万,今年通知收房时测量面积是114平方米,现在我想退房,可是开发商说合同没有约定不能退房只能给我退2万块钱,请问我能退房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房屋面积误差的问题,首先可以肯定您是有权解除购房合同的,开发商不能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而不予退房。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则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屋建筑面积误差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误差绝对值的大小,通常分为2种情况: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您的问题,房屋实测面积是114平方米,比合同约定的120平方米少了6平方,也就是出现了5%的房屋面积误差,因此您可以要求退房也就是解除购房合同。
如果您不退房,开发商要针对2%的面积误差双倍返还您,肯定是多于2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