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民事类>婚姻>离婚赔偿>查看 登录注册

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主体是谁?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责任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2357次下载:7

发布时间:20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