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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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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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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