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常识分类
>
程序类
>
刑事诉讼
>
追诉
>
查看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追诉标准
下载此文档
推荐好友
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
追诉。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2
/
0
)
有用
没用
常识搜索
遇到法律问题?在此搜一下试试~
请输入需要搜索的关键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
1
人评价
浏览:6653次
下载:
9
次
发布时间:2010-09-09
同类推荐常识
串通投标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追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追
违法运用资金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
同类热门常识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二百二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