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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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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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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