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常识分类
>
经济类
>
公司
>
有限责任.
>
股权转让
>
查看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时发送的通知多长时间..
下载此文档
推荐好友
20天。我国
公司
法规
定,公司的其他
股东
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0
/
0
)
有用
没用
常识搜索
遇到法律问题?在此搜一下试试~
请输入需要搜索的关键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
1
人评价
浏览:1983次
下载:
7
次
发布时间:2010-06-29
同类推荐常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程序对转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优先购买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如何确定?
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时应该怎样取得其他股
同类热门常识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优先购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
什么是股权转让?
什么是股权转让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