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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仲渔业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如何选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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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易程序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7日内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双方未在此期限内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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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