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房地产>房屋租赁>查看 登录注册

预付大笔租金要慎重 四项内容不可少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一)仔细审查出租人的房地产权证原件或使用权凭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人或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原件。同时,核对产权证上的名字与出租房屋人的身份证明或户口簿是否一致。


(二)不要被低租金的诱饵所迷惑。当遇到不正常的低租金时,市民一定多长个心眼,更不要轻易地就预交一年或半年的房租。


(三)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小区周边的状况,通过言谈去了解房东是否熟悉房子及周边的基本情况,从而判断房东的真伪。


(四)可以向周围邻居侧面了解欲租房屋及房东的情况。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1611次下载:6

发布时间:201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