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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要约要具备哪些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344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上要约要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一个订约建议要成为要约,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须具备四个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也就是说,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一般认为,一个建议明确了标的、数量、价格或数量与价格的计算方法就算满足了要约的条件。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点最重要。

(3)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作出的,即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 的相对人能够确定是谁发出了要约。

(4)要约须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大多数情况下如此,但某些特殊特殊场合则有例外,如空驶揽客的出租车、自动售货机、戏院、电影院以及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等。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以下几个区别:

(1)目的不同。要约的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唤起相对人的承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性质和效力不同。要约是一个意思表示,它一经发出,要约人即受法律约束;要约邀请是一个事实行为,它发出后,对要约邀请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3)要约一般向特定人发出;而要约邀请既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

虽然要约和要约邀请在理论上有很大的区别,但面对一个订约建议,到底将它看作一个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往往很难区分。

以上就是有关于“合同上要约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及“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区别”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合同的订立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不过受要约方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如果承诺迟到或许就无法订立合同,但若是不是因为自身原因而导致承诺迟到的话还是可以订立合同的,不过如果在要约方因承诺迟到而不予以签订合同的时候,您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看其是否属于违约,也可以请律师帮忙看看该怎么办。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依法,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这里不要将“到达”理解得太过局限,事实上,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就可以了,不管受要约人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比如说,要约以电传的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这种情况下要约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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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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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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