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纠纷案例  >  “返聘”人员讨要双倍工资是否合理?

“返聘”人员讨要双倍工资是否合理?

此文章帮助了241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

金大爷原本是一家银行(简称A银行)的工作人员,2004年他从A银行办理了内退手续,但保留了劳动关系。2004年9月,闲不住的金大爷被另一家银行(简称B银行)聘用,双方约定金大爷负责银行的资产保全、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B银行每月付给金大爷4200元,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2年8月,金大爷年满六十周岁,在A银行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此后一直在B银行工作。2013年1月,B银行决定清退聘用人员,金大爷按照要求在“员工离行审批表”上签字,办理了离行手续。但是因为B银行还有部分遗留工作,需要金大爷处理和交接,于是金大爷继续在B银行工作到当年9月底,但B银行却没有支付金大爷9月份的工资。2013年11月,金大爷申请仲裁,要求B银行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2013年9月份工资等,因为其请求未获支持,金大爷一气之下告到了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B银行支付金大爷2013年9月的劳动报酬,驳回金大爷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我国法律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即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我国退休制度的设计看,实际是一种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国家共同构建的法定劳动退休机制。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职工虽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却仍在原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允许正式退休人员返回职场,既能让劳动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又对社会财富积累有所裨益。但劳动者正式退休后继续与原用人单位或其他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已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应认定为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制度等劳动法律规范。这种劳务关系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处理。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如果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方式,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规定相矛盾。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合同纠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案例相关范本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案例频道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及诉讼案例,合同违约金,合同欺诈及诈骗案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案例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