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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方违约,构成双方违约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278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双方违约

所谓双方违约,实质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违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了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为了准确地适用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应当将正当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自助等行为从违约中分离出来。在出现纠纷后,对各种行为应作具体分析,而不能草率的定性,盲目地归责。

二、构成双方违约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双方违约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1、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可见双方违约通常适用与双务合同,对于单务合同来说,仅仅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因此,一般不会出现双方违约的问题。

2、当事人双方而不是一方违背了其负有的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都分别的违反了合同规定,如果仅有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只构成一方违约。

3、双方当事人违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仅仅只是违反了法律义务,可能构成双方过错,但不一定构成双方违约。如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减轻损失的义务,造成损失的扩大。从狭义的违约概念出发,这主要是一个过错问题,由此将导致双方的责任被减轻或免除。,但不能认为是双方违约。

4、双方均无正当理由,如果一方式形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则不能认为是双方违约。如果当事人就对方违约后,采取适当的自我补救措施,如在对方拒不收货时,将标的物转卖等,不能认为是违约。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形式,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此外,违约还有迟延履行、不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等形态。合同当事人要规避其中风险,就要把握准这几种情况,逐一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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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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