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  >  常见合同纠纷  >  承包合同  >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此文章帮助了311人  作者:常州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主要有:

(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

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

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对于耕地的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为30年;再如对于承包地的收回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这些内容都不允许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土地承包合同是双务合同。

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

(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双方当事人签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订立承包合同的法定程序是: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这是进行土地承包第一步,民主选举承包工作小组,这体现广大村子的意志,可以保证承包过程的公平合理性,另一方面涉及土地的大量,统计承包方案的拟订一列的具体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组来负责完成。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承包方案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并照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需要强调的是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如在拟订的承包方案时不得剥夺或非法限制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歧视妇女,不得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

(三)依法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这一程序体现了村民自治的精神。对承包方案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这直接关系到承包方案的内容能否落实到实处。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开实施承包方案,将承包方案中的内容落实。

(五)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土地承包的最后阶段。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责任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的用途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六)违约责任。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承包合同之前,确认发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非常重要的。承包方要查明工程是否存在,是否办理合法保建手续,以免上当受骗。承包通常来往金额都很大且过程复杂,承包人务必对每一个环节都了解透彻。对相关资格的审查可以要求对方拿出政府给出的证明,最好能实地考察。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文道全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文道全律师成功办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是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常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食堂承包合同以及鱼塘承包合同等纠纷诉讼代理,提供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