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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有哪些权利,发包人有哪些义务?

此文章帮助了428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发包人有哪些权利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4)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二、发包人有哪些义务

(1)发包人的协助义务

发包人的协助,是建设工程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材料、设备、场地、资金、资料等。如果发包人违反协助义务,应承担如下责任:顺延工程日期的责任;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之后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

(2)对工程的验收义务

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应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所应遵循的依据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建设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后由发包人正式接受该项工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3)支付价款并接受建设工程的义务。

发包人在对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合同的约定,扣除一定的保证金后,将剩余工程的价款按约定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同时发包人应与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这姑娘式接受该项建设工程,发包人可按自己的意图使用此建筑物,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告履行完毕,对该工程的诸多风险,自接收之日起,即由承包人承担转移到发包人承担。如果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款,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审查、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对质量、价款、工期这些实质性条款严格把关,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如果发包人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比如国家优质工程、地方优质工程,应明确约定达到特殊要求的奖励办法,未达到特殊要求但达到了合格或优良的奖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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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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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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