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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注意哪些时限限制,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53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以及与离婚相关的请求并不是随时都能提出的,那么离婚时应注意哪些时限限制呢?此外,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对于没有工作,生活困难的离婚当事人来说,离婚是不小的打击,那么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也将就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一、离婚时应注意哪些时限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二、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首先要弄清什么情况算是“生活困难”,法律规定:“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也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用住房来帮助,可以将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是产权提供给对方。

以上就是对“离婚时应注意哪些时限限制”以及“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不乏离婚提出相关诉讼请求却由于超出时限限制而不受法院支持的例子,因此,人们如果决定离婚时,在提出诸如离婚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时,要注意其时效限制。如果超了时效,则要及时向婚姻专家律师咨询,问问是否有权利救济的办法,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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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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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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