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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598人  作者:宜兴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二、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确有必要”的情形如下: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您想诉讼离婚,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辩护和帮助,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宜兴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或许您们早已分床睡,甚至分居。即使是这样,法院会判离吗?答案是:不一定!法官审案,只能根据法律规则,运用自己的判断来认定您们是不是感情已破裂。只有在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第一次起诉,才会判决离婚。不判离您也用不着灰心,只要坚持,离婚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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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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