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一)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口说无凭
尤其在当今民事审判中,谁主张谁举证是证据的首要规则,无论是哪一方,在没有双方签字的书面文字的情况下,口口声声称财产事先有约定是苍白无力的。而形成书面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即使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该协议在订立时是被迫或重大误解的,如果其没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那么法官是没有任何否定该协议真实有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二)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譬如,双方约定住房归其中一方所有,但是该住房双方的父母均出资,双方父母也均认为房产的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那么,双方对该项财产的处置因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而归于无效。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的债务问题,这在法律上称之为消极财产,夫妻双方在财产协议时就必须告知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始有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仅仅规定了夫妻双方告知债权人的义务,应该说不尽合理。
婚前财产协议在现代婚姻关系中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利欲熏心的“金婚”、“银婚”,另一方面为解决以后可能发生的纷争带来极大的便利。
二、签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双方起草婚前财产协议时必须出于自愿,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二)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能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三)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逃避债务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也是无效的。
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以上便是对“如何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以及“签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两个问题的浅要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帮助。婚前财产协议就是为了避免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出现纠纷,因此签订的时候多加小心,否则也会陷入相关的财产纠纷。此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子女抚养费由哪些部分组成、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等。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