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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割财产注意哪些问题,财产分割注意哪些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619人  作者:常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财产分割前,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一般情况下,难以认定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

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

4、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

5、约定优先于法定;

6、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

7、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由夫妻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共同财产。

常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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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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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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