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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婚变没离婚就要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32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看电视剧怕婚变人财两空,没离婚就要分财产

丹阳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位30多岁的女子筱素(化名),并没有离异的她要把丈夫和公婆告上法庭,原因是担心以后婚变人财两空,要求分得家庭的四分之一财产。近日,丹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夫妻俩对簿公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丈夫、公婆对簿公堂,这十分罕见。无论最终谁输谁赢,对于家庭关系都有很大的不良影响。法官劝筱素考虑清楚,但对方坚持一定要试试。

没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而本案中,丈夫并没有上述行为,妻子也没有发生上述法定情形,所以,此时由于尚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以上就是本案涉及的相关婚姻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不解,可以来电详询专业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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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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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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