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荣故居遭盗窃
中新网讯: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巨星张国荣的旧居昨晚被贼人潜入失窃,掠去一批财物,警方正接手调查。消息指,该独立屋户主为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但由于他现时不在港,所以损失仍有待点算。警方西区警区重案组正接手调查案件。至早上11时许,多名探员及军装警员再返回肇事独立屋搜证,仔细套取指模,并翻查闭路电视片段,追缉贼人下落;一批冲锋队的行山队员亦在附近一带搜索搜证。据悉,独立屋现任户主为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由于他现时身处外地,故损失仍有待点算。
偷盗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构成盗窃罪的数额在各地也是不一样的。同时,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盗窃罪究竟如何处罚呢?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不构成盗窃罪的小偷小摸行为,并不意味着就会逃脱法律制裁。小偷小摸案件当事人报警的,通常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但例外的是,对于多次盗窃的,不论数额,可构成盗窃罪。
以上就是对盗窃犯罪行为的简单介绍。更多专业法律知识,请持续关注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