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大学生杀害姥爷姥姥
女大学生因口角伤害姥姥姥爷作案后,田某若无其事地离开现场。11月24日,也就是杀害姥姥姥爷的第二天,田某还和父母一起去四川旅游。直到11月26日,老两口的儿子来探望,才发现二老已经遇害。

据了解,被害老夫妇平时跟外孙女田某住在一起。11月23日,田某和姥爷因为家庭矛盾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她竟然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姥爷刺死。行凶后,田某换衣服准备离开时,恰好姥姥买菜回来。姥姥看见老伴遇害准备呼救,也被外孙女用匕首刺死。
警方调查发现,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26日晚,警方在重庆将田某抓获。今年25岁的田某是西安一所高校的大学生。田某的家长称,孩子有精神类疾病,因从小练习武术,田某的性格和打扮都很像男孩子。
二、亲属杀害是否区别对待
一般来说,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应十分慎重,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应有所区别。此类伤害、伤人案件,往往涉及“激情杀人”等情绪上剧烈波动有关。但是,这不意味着对于所有的亲属伤害杀人案件都会从轻处罚。
至于父母说孩子有精神疾病。对此,必须经由指定的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认定。如司法鉴定为精神病,确属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否则,在法院不构成抗辩理由。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激情杀人"仅是作为刑事侦查术语,来描述犯罪过程。法庭辩护中,不能据此作为免责事由。同时我国刑法中没有对该词定义,从法理角度只是用来分析杀人者的主观动机和主观恶性,而不是准确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