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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2500万自杀 非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无还债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31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举债2500万自杀

和自己结婚的人,名字是假的;不单如此,妻子还用高息诱饵等手段,偷偷向亲友、同事借款2000多万元用于经营地下钱庄。妻子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自杀后,这部分债务需要丈夫偿还吗?近日江门中院审理了该案,最终认定此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不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015年8月30日,何明接到电话,说妻子在珠海某酒店自杀身亡了!在自杀现场妻子留给他一份遗书,上面写道“对不起,你这么辛苦工作赚的钱全被我骗走,害你现在身无分文,家不成家;害你到处被人追债”。

在办理妻子后事中何明发现,原来与自己生活一年多的妻子真名不叫曹洁,而是叫罗云,且妻子之前已离过一次婚,并生有一女,妻子自杀前除了给自己留下遗书,同样也留了一份遗书给其前夫,里面写到“我恨你抛弃了我,我一定要威(争气)给你看”。

何明介绍,他1987年出生,经营红木家私生意,刚认识做护士的罗云时,她便以“曹洁”的名字及身份与自己交往,2014年1月份两人登记结婚,当时两人筹办婚礼期间发生的一件事一直让何明不能释怀。摆酒的当天,女方家长亲戚没一人来参加。事后他就此事问过妻子,但她却找了些理由敷衍过去。结婚之后,妻子便多次以借钱帮助朋友为理由借钱,对此何明并没有多想,前前后后借出了300多万元,但之后却没见所谓的“朋友”还过钱。其间何明也见过罗云的女儿几次,但罗云谎称是她侄女。

据死者生前所在医院的同事介绍,在同事眼中,“曹洁”是个“有背景”、“经济雄厚”且大方的人,无论谁需要帮忙,她总是很乐意伸出援手。有次,一位同事结婚,知道“曹洁”家中有多辆豪车,便想向其借车作为婚车使用,“曹洁”二话没说,便把家中的豪车借给同事,还不收取费用。从事护士工作期间,“曹洁”跟亲朋同事透露,她的父亲是台山市某局局长,现在正在与某家医院合作开发新药品,经常需要资金进行周转,愿意以高利息跟他们借钱。亲朋同事见她住别墅,开豪车,平时打扮又是珠光宝气,加之其又有正当职业,断然不会欺骗自己,且她又承诺给付高息,不少人便心动将钱借给“曹洁”。借钱的一些人也曾想过“她会不会借了钱还不上呢?”,但只要你让她还钱,她也很爽快,第二天便把本钱还给你,还把利息一并结了。大家似乎对“曹洁”是个“富婆”、有能力偿还借款这点深信不疑,一来二去,借钱给她的人越来越多,且数额越来越高,截至“曹洁”自杀前,她对外举债已高达2500万元人民币。

某一天,何明收到法院的传票,起诉他的是妻子的舅父任强,这位舅父与其素不相识。舅父要求他偿还妻子生前的借款,一审法院判决罗云拖欠原告的借款属于个人债务,被告人不对罗云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一审作出判决后,任强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亦不予支持,驳回任强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来源:凤凰网)

非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无还债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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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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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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