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借了网友的钱还不上无奈与之结婚 属于可撤销的胁迫婚吗

借了网友的钱还不上无奈与之结婚 属于可撤销的胁迫婚吗

此文章帮助了34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借了网友的钱还不上无奈与之结婚

原、被告于2009年通过网络相识,2013年原告从被告处借款200000元,后被告索款,原告无力偿还,被告遂以到原告单位及家中胡闹,败坏原告名誉为由要求原告还款,否则就与其结婚。原告由于害怕被告到其单位及家中胡闹,损害其名声,无奈于2015年1月9日与被告领取了结婚证。原告偿还被告全部借款后,要求被告与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未果,诉来本院要求处理。

法院判决:撤销原告王某与被告葛某的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本案中,原告诉称是受被告胁迫与其领取结婚证,被告予以承认,且有电话录音予以证实,本院依法认定原告是受被告胁迫与其结婚。原告要求撤销双方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什么情形属于胁迫结婚

受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哪些情形属于受胁迫,《婚姻法解释一》也作出了规定:

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以上就是“借了网友的钱还不上无奈与之结婚 属于可撤销的胁迫婚吗”的案情介绍,您看明白了吗?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