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夫妻签订离婚协议 诉讼中能否反悔

夫妻签订离婚协议 诉讼中能否反悔

此文章帮助了388人  作者:党东斌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夫妻签订离婚协议

2012年12月12日刘某与孔某登记结婚,随即举行结婚仪式, 2013年1月,刘某回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期间,刘某曾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以(2013)平民初字第674号民事判决未予准许,后双方仍未能和好,刘某于2013年10月31日再次以其诉求诉至法院。案经调解,双方各执己见,未能达成协议。双方相识后于2012年12月初订立婚约,期间孔某给付刘某彩礼10001元,商定结婚日期时给付10000元,举行结婚仪式时给付刘某见面礼等,并为刘某购买了戒指(8800元)、手机等物品。双方分居后,双方曾于2013年2月6日就彩礼返还事宜进行协商,刘某确认财物共计43200元。孔某所提供的彩礼清单内容包括定金等现金、为刘某购买戒指、手机、开车支出等费用共计43200元。刘某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法院判决: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婚约彩礼的数额问题;二是被上诉人及其弟弟王永所书写的彩礼清单及欠款确认条款的效力问题。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因双方已于2013年2月6日对婚约彩礼的数额予以核对,上诉人孔某在庭审中提交刘永书写的彩礼清单应视为对清单确认数额的认可,因此,上诉人主张实际为被上诉人花费80600元,本院不予采信。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根据彩礼清单内容可以看出,刘永只是作为女方家人代表在该清单上签字确认,孔某与刘永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刘某与孔某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仍未能和好,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刘某要求离婚,予以准许。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孔某要求刘某返还依习俗给付的彩礼,予以支持,刘某应适当返还。故判决准予刘某与孔某离婚。刘某返还孔某彩礼款15000元。双方签订该彩礼偿还协议后双方并未到平邑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现被上诉人刘某拒绝返还彩礼清单上载明的彩礼金额,则该彩礼偿还清单未生效。

律师说法:夫妻签订离婚协议,诉讼中能否反悔

对于签订协议后双方即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该协议成立并生效,协议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但在签订协议后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下,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对于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因欠缺法律知识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提供最后的救济途径。在本案中,刘某返还孔某彩礼款15000元。双方签订该彩礼偿还协议后双方并未到平邑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现刘某拒绝返还彩礼清单上载明的彩礼金额,则该彩礼偿还清单未生效。

以上就是对“夫妻离婚分割财产,一方的公积金如何分割?”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婚姻法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婚姻专业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