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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收养资格有哪些,弃婴收养手续的办理需哪些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83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弃婴收养资格

在《收养法》中,袁厉害与收养婴儿的收养法律关系是不成立的。那么收养弃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弃婴收养手续的办理需哪些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收养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它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养行为生效,便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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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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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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