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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怎么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87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所谓的事实婚姻,并非法律术语。但是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指的是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公开进行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

根据我国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不难得出,在1994年之前没有办理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公开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申请补发结婚证;但在1994年以后我国不承认民法中的事实婚姻,而只按同居关系来看待。

二、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事实婚姻可不可以离婚,还必须看条件。即如果是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则是合法的,应该补领相应的证件;如果是1994年以后则不予承认。这个时候就认为其没有结婚,没有结婚当然也就不能离婚,只能按照同居关系的解除来看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法院只受理因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

因此,如果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则不需要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而不能按照离婚处理。

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存在纠纷,那么与离婚一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法院解决。但是,必须注意证据的搜集和保存。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怎么离婚所作的解答。从上述法条我们就不难发现,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对于1994年以后出现的所谓“事实婚姻”,法院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为情况复杂,需要甄别,因此,必要时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能够省事省力。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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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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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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