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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探视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子女探视权?

此文章帮助了1332人  作者:温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行使探视权?

我国《婚姻法》对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探视作了规定。夫妻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非抚养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的权利和对方协助的义务是相对应的。

二、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子女探视权?

探视权虽然是权利,但是并非所有的权利都那么容易实现的。现实中,很多离异夫妻基于双方已经没有感情或者厌恶对方,故意找各种理由拒绝对方行使探视权。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探视子女呢?

首先,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并尽快实现探视。

其次,如果谈判不成功,则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当初离婚是通过诉讼离婚的,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如果当初是协议离婚的,并对子女探视有关事项有协议的,也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涉及子女探视权的,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关于如何强制执行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行使探视权,以及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子女探视权等问题的介绍。因为这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所以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遇到这类问题时要冷静处理,千万不可用暴力等违法方式解决。如果对探视权如何行使等问题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也可以询问法院法官。总之,父母子女间的关系,正所谓血浓于水,相信经过正当的途径,肯定能过实现探视。

温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纠纷中,抚养孩子是案件争议的一个焦点,一般双方当事人当庭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进行大量的举证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而实践中当事人通常会忘记提及探望权的问题。想提醒网友的是,当法院审理即将结束,证据不利的一方应该主张孩子的探望权,以免日后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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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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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辉律师
蔡绍辉律师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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