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岳阳婚姻律师  >  离婚办理  >  协议离婚  >  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情形,婚姻登记员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情形,婚姻登记员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515人  作者:岳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婚姻登记员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岳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岳阳婚姻律师推荐

岳阳婚姻律师
岳阳婚姻律师岳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招募岳阳资深婚姻家庭律师
岳阳电视台法治节目嘉宾律师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

协议离婚相关咨询

协议离婚相关资讯

岳阳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岳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协议离婚相关文书

协议离婚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怎么写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